📍公平交易委員會?「#福貓」是不是傳直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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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爾天氣太熱去隨便去路邊咖啡廳裡泡著,就很容易聽到旁邊在推保險或是直銷,有時候還會有福貓面試。
在旁邊聽到福貓面試的時候講到公平交易委員會,可是怎麼好像不是我認識的#公平交易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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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委員會是查處《#公平交易法》規範的限制競爭及不公平競爭行為的#獨立機關。不受行政院訴願管轄,不服就直接行政訴訟!
而公平交易法則是要1️⃣維護交易秩序和消費者的利益2️⃣確保自由公平的競爭3️⃣促進經濟安定和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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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不記得福貓說了什麼,但上面👆🏻這是查過的喔(⁎⁍̴̛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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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貓也說到他們不是傳直銷,說公平交易委員會有認證不是!
對,於是我又查了,公平交易委員會會認證他們「不是」傳直銷嗎?
答案是:福貓確實不在公平交易委員會列出的多層次傳銷事業已報備或尚待補正名單。
但要說公平會認證他們不是直銷嗎?不好說喔🙊
不過❗️
在106年的時候福貓曾經被公平交易委員會認為是多層次傳銷並開罰新台幣30萬元。
現在據福貓的相關報導指出,被裁處後內部組織進行調整,#不再是直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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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在這裡貼心附上福貓106年的公平交易委員會處分書➡️https://www.ftc.gov.tw/uploadDecision/43322e1f-95dd-44da-9087-690e338d6ca6.pdf
有疑慮的人可以看看模式是否和處分書真有不同,再自行判斷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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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打工機會多,建議充分瞭解再工作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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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銷 #傳直銷 #多層次傳銷 #團購 #貓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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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法規範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三倍券加碼 地方勿違法促銷
顏廷棟/銘傳大學財金法律系教授(台北市)
政府推動的振興三倍券七月開始上路,各金融機構、夜市、百貨公司等商家業者,紛紛推出優惠方案或促銷活動,希望吸引消費者上門,搶先商機。各縣市政府為留住或帶來消費人潮,以帶動地方經濟復甦,也陸續展開消費贈品贈獎等加倍三倍券優惠加碼活動大戰。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台南市政府祭出消費者可獲的最大獎一棟房子,第二獎納智捷汽車等高額獎品抽獎活動。
然而,在相關業者、地方政府搶搭這股三倍券風潮,各自卯足全力爭奪顧客上門消費的同時,不能忽視公平交易法第廿三條第一項規定:「事業不得以不當提供贈品、贈獎之方法,爭取交易之機會。」或許,有人質疑中央政府發行三倍券政策,或地方政府配合舉辦贈品贈獎活動,是屬於公平交易法規範對象的事業市場活動行為嗎?關於此點,從政府對購買三倍券人民收取一千元對價的性質來看,這當中很難說是完全不涉及私經濟活動的純粹公權力行為。
再者,依據公平會歷來的執法立場,行政機關以私法行為提供具市場經濟價值之商品或服務為業務或目的,所引起之需求行為,不論在需求時是否已為該項商品或服務之提供,均應受公平交易法之規範。如此而言,在三倍券足以引起商品或服務市場供需活動的前提下,地方政府舉辦相關抽獎活動,既然沒有可以排除公平交易法適用的法源依據,當然也要受到市場公平競爭法則的規範。
至於具體規範判斷標準,依據公平會訂定的事業提供贈品贈獎額度辦法第四條、六條規定:商品或服務價值在新幣一百元以上者,為商品或服務價值之二分之一(一百元以下者,為新台幣五十元);贈獎最大獎項之金額,不得超過新台幣五百萬元。
本文的目的,並非反對地方政府舉辦促銷三倍券活動,當然我們也不知台南市政府提供抽獎最大獎項的房屋價值是否超過新台幣五百萬元的規範上限。只是,我們不希望看到,各事業或地方政府為搶奪三倍券消費市場大餅,扭曲政策美意淪為不當贈獎活動的惡性競爭。尤其是,提醒各地方政府不宜帶頭作違法促銷的錯誤示範。
公平交易法規範 在 阿扁們俱樂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媒體報導,小吃店、自助餐、飲食店甚多將電視鎖定在特定頻道,更傳出有人以每月五百元為對價要求店家鎖定頻道,而且不得轉台,為此臉書社群發起「電視頻道大轉台—全民調查動起來」、「抵制造神台,還台灣乾淨的新聞環境」,號召公民力量協助調查,台南在地知名音樂人也進行「安平區外食餐廳收視訪查」,短短幾天已查出數十店家配合鎖定特定新聞台。
究竟是誰每月花五百元要求店家電視鎖定特定新聞台,以配合造神或特定政治意識形態,除了有以資金干預新聞環境,涉及國家安全外,也恐違反公平交易法。
收買店家要求鎖定特定頻道,就算不論政治動機,因電視台收視率是重要商業宣傳資訊,因此仍應受公平交易法規範。
公平會第1231次委員會議通過的裁罰案,即指出「電視節目收視率調查結果,除提供資訊予業主製播節目參考,藉以提升對觀眾之服務外,同時並幫助廠商對廣告為有效之分配與投資。因此,電視收視率之公布對於交易相對人乃具有招徠之宣傳效果。是以,事業以節目收視率為行銷宣傳時,當就其重要資訊妥為揭露,且不得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否則將使交易相對人陷於錯誤而為不正確交易決定,損害交易相對人及競爭同業權益。」
同一法理,每個月花大錢收買小吃店、自助餐鎖定特定頻道,已然以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方法製造收視率,恐使交易相對人(如廣告託播業者等)陷於錯誤而為不正確交易決定,因此不只網友以揭發及串連發揮公民責任,政府更應履行法律責任,查明花大錢收買店家鎖定特定新聞的幕後黑手及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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