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色對了就沒事?還是跟對人很重要?
如果只是一般人或是其他顏色的首長「挪用回饋金」「買酒自用」還「偽造不實單據報帳」會得到「立悔過書外另支付國庫6萬元」就如此輕輕放下的緩起訴處份嗎?
挪用台電促協金 前高市民政局長處份緩起訴確定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1027004497-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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