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聯署聲明 | 6.26 聯合國國際支持酷刑受害者日 】
#呼籲國際持續關注中國酷刑問題
#敦促中國履行締約義務 #包括落實有效措施禁止一切形式酷刑
1987 年 6 月 26 日聯合國《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簡稱《禁止酷刑公約》)正式生效。至 1997 年,這一天被定為「國際支持酷刑受害者日」。
今年是《禁止酷刑公約》的 34 周年紀念,我們以下聯署團體及個人謹此呼籲國際社會團結一致並堅定不懈地監督中國的酷刑問題,這對推動中國政府正視其人權違反狀況,至為關鍵。
中國為《禁止酷刑公約》的首批締約國,卻從未顯示其消除酷刑的決心。我們不忘聯合國人權專家多年來透過與中國政府的對話,提出對中國酷刑與不人道待遇問題的關注和憂慮。即如專家多次強調作爲締約成員,中國政府務須依據國際人權標準及原則,為酷刑定義,修訂刑法及刑訴程序,規範行政及執法權力,整理數據,完善監督問責機制等。
但令人遺憾的是中國政府對專家的大部分建議和呼籲,置若罔聞,而酷刑受害人亦鮮有成功申訴、索償或是追究刑責的例子。
中國政府背道而行,近年不斷強化嚴刑峻法、以含糊虛泛的國安之名,拓張行政和執法權力、將諸如「指定居所監視居住」以及其他不同形式的長期羈押和任意拘禁合理合法化,縱容酷刑繼續存在,將申訴人滅聲,令司法制度進一步扭曲。
根據酷刑受害人的報告指出,他/ 她們在關押期間,曾遭遇的酷刑和不人道的對待包括受襲、毆打、電擊、強迫長時間固定動作、幽禁、剝奪睡眠和足夠食物以至言語侮辱、威嚇和脅迫等等。
就此,我們深切關注近期關於北京丁家喜律師、法律學者許志永、廣東人權捍衛者牛騰宇曾在羈押期間遭受酷刑的報道。
此外,我們仍然憂慮以下各人的身心以及精神健康狀態:
- 陝西人權律師常瑋平,疑因公開自己在 2020 年年初曾受酷刑後,同年 10 月被帶走,至今音訊全無。
- 長沙公益仨人程淵、劉永澤和吳葛健雄;從 2019 年 7 月被羈押後至今音訊全無。
- 北京女權倡議者李翹楚,研究員,2021 年 2 月被帶走,至 3 月正式逮捕,至今無法會見律師及家人。
- 北京人權律師余文生,被判四年徒刑,現於南京服刑中。
除牛騰宇外,上述各人均被控以國安相關罪名,並因而被其本國法律剝奪會見律師的權利,直接增加其遭受酷刑的風險。
我們要進一步指出,近年有報告揭露,在中國酷刑除了被用來針對個別異見和維權人士外,更已被發展成為臣服新疆少數民族的系統性手段,也是管控和鎮壓其他少數民族地區的工具。
就著這些嚴重的關切,我們呼籲中國政府與相關的聯合國人權專家充分合作;亦即是作爲優先事項,允許國際人權專家,包括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立即前往新疆,並在尊重高級專員提出的條件下,讓她不受限禁,進入當地維吾爾族、哈薩克族、回族、吉爾吉斯族及其他受影響社區作有意義的接觸探訪。
我們重申,作爲《禁止酷刑公約》的締約國,中國政府必須履行其締約義務,以積極認真態度面對聯合國專家的關切,並竭力消除其國内的酷刑和不人道對待問題。
我們再次確認國際人權原則和標準,呼籲中國據此改革其刑事訴訟程序和機制:
1. 立即釋放所有被不符合國際人權準則程序關押和囚禁的律師、人權捍衛者以及公民。
2. 承認不受酷刑為不可克減權利的特殊性,不能以國內法給予但書。
3. 以《禁止酷刑公約》爲本,將酷刑的定義納入中國法規;並據此檢視修訂其《刑事訴訟法》,包括但不限於廢除任意羈押和長期拘留、確保會見自選律師的權利等。
4. 制定可及、透明和有效的酷刑投訴機制,以確保受害人可以申索救濟和補償,而加害者得以被法律追究。
5. 設立包含官方和非官方專家的獨立委員會,監督《禁止酷刑公約》在中國有效落實。
作爲此聲明的聯署團體及個人,我們承諾將繼續為中國的人權狀況發聲,並共同努力,推動在中國和世界範圍內消除酷刑。
聯署:
團體
-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Amnesty International Taiwan) 臺灣
- 無國界律師組織(Avocats Sans Frontieres)
- 改變中國(China Change) 美國,華盛頓
- 中國死刑關注(China Against the Death Penalty)(CADP)
- 中國政治犯關注組(China Political Prisoners Concern Group) 香港
- 中國人權捍衛者(Chinese Human Rights Defenders) 美國,華盛頓
- 全球基督教團結組織(Christian Solidarity Worldwide) 英國
- 中國律師之友(Committee to Support Chinese Lawyers) 美國,紐約
- 經濟民主連合(Economic Democracy Union) 臺灣
- 國際危難律師日(Foundation day of the Endangered Lawyer) 尼德蘭
- 前線衛士(Front Line Defenders) 愛爾蘭
- 香港邊城青年執行委員會(Hong Kong Outlanders Executive Committee) 臺灣
- Human Rights Now 日本
- 人權觀察 (Human Rights Watch) 美國
- 國際人權服務社 (International Service on Human Rights) (ISHR), 瑞士
- 國際西藏網路 (International Tibet Network) 美國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Judicial Reform Foundation) 臺灣
- 律師助律師 (Lawyers for Lawyers) 尼德蘭
- 律師權利觀察(Lawyers' Rights Watch) 加拿大
- 萊特納國際法暨正義中心(Leitner 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Law and Justice)美國,紐約
- Monitoring Committee on Attacks on Lawyers 法國
- 國際人民律師協會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People's Lawyers )(IAPL).
- 華人民主書院(New School for Democracy) 臺灣
- 台北律師公會(Taipei Bar Association) 臺灣
-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Taiwan Alliance to End the Death Penalty)
- 台灣人權促進會(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臺灣
- 全國律師聯合會(Taiwan Bar Association) 臺灣
- 臺灣聲援中國人權律師網絡(Taiwan Support China Human Rights Lawyers Network) 臺灣
個人
- Jean-Philippe BEJA, 法國國家科學研究院-巴黎政治學院國際研究所名譽教授(Research professor emeritus CNRS-CERI Sciences po, France)
- Jerome A. COHEN, 美國紐約大學法學院 榮譽法學教授(Professor of Law Emeritus, New York University, US)
- Martin FLAHERTY, 美國普林斯頓大學國際公共關係部門 客座教授(Visiting Professor, School of Public and International Affairs, Princeton University, US)
- Eva PILS, Professor, 英國倫敦國王學院潘迪生法學院 教授(Dickson Poon School of Law, King’s College London, UK)
- Stuart RUSSELL, 澳大利亞麥覺里大學法學院 教授 (退休) Macquarie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Australia (retired)
- TENG Biao, 美國芝加哥大學波津人權中心 客座教授 Pozen Visiting Professor, University of Chicago, US
(2021 年 6 月 26 日--臺北.日内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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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語暴力正在戕害孩子的身心靈,請選擇跟孩子好好說話
平常我很少看電視,最近居家防疫剛好看了一些韓劇,裡頭的對話常常出現言語上的暴力。雖然在韓國的文化中很重視下對上的敬語,但在上對下,或是平輩中,卻常常出現粗俗或暴力的用詞與動作。我好像突然懂了﹗在這幾十年韓劇大量入侵的影響下,我們以前有的溫良恭儉讓正在慢慢的被稀釋與淡化,取而代之的是模仿著戲劇裡尖酸刻薄與針鋒相對的言詞用語,你也有這樣的感覺嗎﹖
言語暴力正在戕害孩子的身心靈,請選擇跟孩子好好說話。
「你是豬嗎﹖怎麼那麼笨﹗這個都學不會,我看豬都比你聰明﹗」當有些大人這樣跟孩子說話時,還覺得自己很幽默,卻不知道已經讓孩子種下不相信自己也沒有自信的禍根。
逞口舌之快是很容易做的事,但你有想過那闖出來的口舌之禍與爛攤子要如何收拾善後嗎?我跟孩子說話一向謹慎,但在長子小學五年級剛進入情緒青春期的風暴時,有一次我跟他在言語上針鋒相對了一陣子後,我突然自說自話哀怨又小聲地說著:「就當是我的業障好了!」我們沉靜了沒多久,長子突然說:「媽媽您剛才說我是你的業障!」我馬上跟他說:「對不起,媽媽剛才亂說話了,因為你剛才一直罵媽媽,媽媽很傷心、很難過,也會想要防禦、想要反擊,所以就失去控制的亂說話。你是老天爺送給媽媽最好的禮物,媽媽很愛你,永遠很愛你,你是一個好孩子。但是!我也是一個很認真的好媽媽,可以當媽媽的孩子,也是你的幸運,不要再亂罵媽媽了,媽媽的心,也是會痛、會受傷的!」
經過那次衝突後的深度對談,我跟長子在日後的言語衝突中都收斂了用詞,不再用非理性的語言亂發洩情緒。
父母怎麼做,往往孩子就怎麼學。即便到了青春期,孩子會受同儕或是賀爾蒙的影響而出現改變,但那像是暴風雨般的突然震盪,對孩子影響最深的往往還是父母的言行舉止,因為那是日積月累的潛移默化。
跟孩子好好說話會讓教養更容易進行,這幾個跟孩子說話的重點跟大家分享:
一、不要常常罵孩子。
孩子會愈罵愈笨,不但變得沒有信心,反而學會了酸言惡語。在代課的時候,常常會有學生說:「我媽都說我很笨,都學不會。」我常常鼓勵他們說:「不是因為笨,學不會,是因為還不會,所以要學,要加油。」
大人不要以為諷刺,是幽默,也不要以為自己被罵,都沒關係,孩子被罵,也會自我療癒。孩子的腦還沒發育好,只會把那些酸言惡語,內化成父母對他的定義和看法,那些辱罵會嚴重的傷害與扭曲,孩子還沒有形塑好的自尊。現在醫學也證實,常常被辱罵的孩子,甚至會影響腦部的正常發育。
二、要常常鼓勵孩子。
孩子在學習,需要時間與鼓勵,父母不要焦急地想馬上看到成果,揠苗助長不是真的成長,多鼓勵你的孩子,讓時間慢慢的把孩子的能力,熟成。等待,是必須的溫柔。
要常常記得一件事,孩子從出生開始學習,每一件事對他來說,都是第一次。要熟能生巧,需要很多的時間和耐性,支持與鼓勵。
三、要信守承諾。
不要因為孩子小,就隨便信口開河。曾子殺豬的故事,大家都聽過。只要答應孩子的事,就應該要做到,如果暫時不能完成,也要跟孩子道歉,說好下次何時可完成,千萬不要塘塞、敷衍。孩子是模仿著父母的言行舉止,在默默地成長。
父母一定要信守承諾,不可信口開河。
四、不要用激將法。
孩子的腦部,還在發育,還不能明瞭激將法的內蘊。有些父母,跟孩子發生衝突時,脫口就說:「既然這麼痛苦,你乾脆去死一死算了!」當孩子真的去跳樓,死了。面對冰冷的孩子,大人流再多的熱淚,都無法解凍孩子已經不會再跳動的心了。
「禍從口出」。當你在憤怒時,請給自己三秒鐘,冷靜的時間與機會,不要對孩子用激將法,對大人也盡量不要用激將法,凡人,都激不得。父母在盛怒時,努力的克制與轉化自己的情緒,也會讓孩子學習著要轉化與克制情緒。
五、不要說髒話。
我常常跟孩子說:「語言,有高級的語言,有低俗的語言,不要去學那些低俗的語言,把自己的氣質,弄差了!」
大人要以身作則,不要在孩子面前,說粗話、髒話。如果聽到孩子有奇怪的說話內容,也不要急著打斷他,先讓孩子說完,再跟他分析,為什麼不要說那些話?
六、不要亂批評配偶。
有些父母離婚,就把對方罵的一文不值,這樣有失厚道。在孩子的心目中,父母就是父母,如果無緣繼續一起過生活,也要保留口德,不要在孩子面子,數落對方的缺點,批評配偶,孩子不但會很痛苦,也可能造成人格上的偏差。
七、不隨便抱怨生活。
如果父母習慣在孩子面前抱怨生活,孩子可能會以為,是自己讓父母生活變得辛苦,或是孩子也變成容易抱怨的習性,不管如何,不要養成抱怨的習慣。
抱怨,會讓人習慣找替罪羔羊,卻失去了透過內省與反思而再進步的可能。我們其實不能改變別人,但可以透過自省而修正自己的行為和思想,以達到更符合自己期許的人生。
八、可以開自己的玩笑,但不要開孩子玩笑。
幽默感,是很好的潤滑劑,父母可以開自己的玩笑,來調和生活,但是,盡量不要拿孩子來開玩笑,孩子還沒有那麼好的分辨功力,分不清開玩笑和真實的差異。
九、常常說請、謝謝、對不起。
我們小時候,禮貌教育其實做得很好。十幾年前,大陸親友來台灣玩,就說:「你們台灣人,一會一個請;一會一個謝謝,掛在嘴邊,真的好有禮貌,真的讓人聽了舒服。」
常常說請、謝謝、對不起,那是很好的開場詞語,和情感加溫劑。有禮貌的孩子,不但有比較好的人緣,也比較容易適應新的環境。
十、愛你在心要口常開
把愛說出來,那不但會讓聽到的人,心頭暖暖的,當他的微笑透出幸福,也會感染著你。我常常抱著孩子說:「媽媽最愛你了,謝謝你來當媽媽的小孩。」
把愛說出來,多擁抱你的家人,這些言語和舉動,都不會花費你很多的時間,甚至,不需要花錢,卻常常比花大錢,去吃大餐,買禮物,有更好的實質效果。
幸福的童年,可以撐起孩子一生的幸福需求;不幸的童年,卻可能需要孩子花上一生的時間去療癒,許孩子一個沒有暴力、沒有言語傷害的童年,是大人的責任。
孩子,是跟我們一起短暫生活的人,這段時間,其實不長,卻會對孩子造成一生的影響,當然也連帶著影響著我們的人生,要跟孩子,好好的溝通和說話,不要讓無形的辱罵言語,留下了有形的實質傷害,也不要讓孩子習於批評或是流於愛抱怨。要多說有用而溫暖的語言,讓親子相處,在雙向交流的愛中,如沐春風。
人格扭曲定義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每天一直留言按笑臉一直鬧版,一直貼連結告訴我你寫了一篇截圖我的文章,然後呢?是要引起我關注嗎?還是要阻止我推廣法理建國?我在這說清楚了,我基本上不會按你期望的去做。
這是我的粉專,我有我的言論自由,但我也尊重來留言的人,所以我都很認真的回覆(˶‾᷄ ⁻̫ ‾᷅˵)
特地發一篇是因為文字太多了無法一次回。
#文長
我有開一本相簿備份你來留言的截圖:https://www.facebook.com/media/set/?set=a.6195634233787422&type=3
你公開留言沒有論述只有一股腦地批評,我還是很耐心地回應你,並歡迎你私訊來討論。
結果你私訊一開頭就說:「我本身唸國際法。 如果妳有相關台灣國際法地位的問題,也歡迎妳私訊來討論。公開討論其實常常各不相讓,效果不好。我只想提醒『法理建國派』對台灣國際法地位問題真的有許多誤解或曲解。如果妳有需要與興趣。 歡迎妳私訊。 祝好。」
明明是我邀請你私訊討論,怎麼你私訊來的態度根本反客為主啊?你的說法就是反對我作為法理建國論述推廣者。
你自始至終就是認為法理建國派對台灣國際法地位有錯誤,法理建國派揭露客觀史實就是「台澎地位未定」,所以你直接就是否定了這個客觀史實,你根本就不認同台澎地位未定,因為你主張「1949中華民國滅亡台灣建國了」,你說我扭曲國際法,你要不要看看你自己扭曲了《一般命令第一號》、《舊金山和約》的存在,你甚至還扭曲了《中日和約》把它當作日本與台灣簽約。
我身為法理建國論述推廣者,不是為了「政治宣傳」,只是把客觀史實告訴大家,我的目標寫在這👉🏻 https://wp.me/pd1HGm-3U
我目前推廣走在法理建國三步驟的第一步👉🏻 https://wp.me/pd1HGm-7P
上面網站說的非常清楚,透過客觀史實推導出的終止代管自決建國的步驟。而你鍥而不捨的來我的粉專抹黑扭曲我的倡議,你把台澎建國的倡議給扭曲。
我們開直播有說明清楚👉🏻 內部自決權 vs 外部自決權、民族自決權 vs 住民自決權、自決權的行使 https://wp.me/pd1HGm-5S
為什麼是台澎人才可以行使去殖民化程序的住民自決。這是為了避免出現法律瑕疵👉🏻 法律瑕疵的例子:德奧公投以及克里米亞公投 https://wp.me/pd1HGm-as
法理建國派倡議的並不是血統論,這篇說過了👉🏻 https://wp.me/pd1HGm-45
而金馬住民,之前有說過金馬東沙屬於中國領土,所以金馬東沙住民相比之下無法影響到台澎住民的法律資格。
因為有權行使住民自決的法律資格是原日籍台澎人及其後代,包含混血後代。
台澎人的使命就好比一個開門的人,大家住在地窖中,這個門只能被台澎人打開,因為台澎人握有KEY,就是法律資格可以行使去殖民化。
開門以後,大家都可以走出去,走出去的人是大家,所以我們不是只為台澎人而建國,我們是希望現在居住在台澎上的所有人都可以獲得自由,透過了解客觀史實,有了共識認知,一起前進,所以法理建國派並沒有要割捨任何人,也不是為了某些人的私利。
台澎住民要意識到這個行使自決權是為了大家,也為了不具有法律資格的其他人。
沒有經歷日本殖民的人,沒辦法行使住民自決,但仍舊可以了解這個目標,來支持台澎人握著KEY。
就好比參加運動會,班上會派出選手去比賽,其他同學在場下會為上場的同學加油,獲得勝利時,榮耀是整個班級,並不只限於選手,大家各司其職,都可以知道目標是什麼。
你認為法理建國論述嚴重偏離現實,毫無實現可能性,我尊重你,但你若來我的版指控我撕裂台灣族群,那你這行為就是對言論自由的汙辱。
將「1949年前後從中國移到台灣的中國人及其後代」排除在住民自決的參與資格,並不是對特定族群的歧視,也不可能違反國際法,換句話說,正是為了不要出現國際法上的法律瑕疵才必須要定義清楚住民自決的法律資格。
有關【軍事佔領】概念的界定,主要規定在1907年《海牙第四公約》和1949年《日內瓦第四公約》中。
日內瓦第四公約第四十九條,禁止了強制大規模人口遷出或遷入占領國之領土:
凡自占領地將被保護人個別或集體強制移送及驅逐往占領國之領土或任何其他被占領或未被占領之國家之領土,不論其動機如何,均所禁止。…… 【占領國不得將其本國平民之一部分驅逐或移送至其所占領之領土】。
綜合《英國內閣外交部提交內閣密件》內容及《日內瓦公約》規定,身為代替盟軍組織佔領台灣澎湖地區的佔領者中華民國政權,其實就在1949年,是違反此一規定,中華民國政權將其想代表的中國國家的人民移送至其所佔領之領地地-台灣澎湖。而所謂的「佔領國國民」,也就是1949年非法移民至台灣的那些中國人。
身為被盟軍委任單位中華民國軍事佔領的台澎地區,我們這些在現況下立場是被佔領地居民,要依照住民自決原則及去殖民化精神,啟動外部自決公投,而公投投票需要排除身為佔領國身份的1949中國非法移民者及其後代,以避免造成法律瑕疵。
你軍事佔領我,如今我要終止代管狀態啟動外部住民自決,卻要把軍事佔領我的人算進來一起決定,那還要不要終止代管自決建國?
「中華民國不是台灣的國家」,不只是反對中華民國政權暴政的一個口號,而是自客觀史實延續至今的台灣法理地位回歸正軌而已。
再來,你的主張這裡已經充分地回應過了👉🏻 駁斥大錯特錯之 1949 無意識建國論 https://wp.me/pd1HGm-do
國際法學界普遍接受的「國家四個特質」亦即,領土、人民、政府、與他國交往的外交能力。原則上就是告訴大家主權國家會具有這四個特質,但不代表「看起來」有這四個特質就是主權國家唷!這邊有說👉🏻 Q&A73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7885027126719/?d=n
你主張的1949中華民國滅亡台灣建國,但此時的台澎領土主權仍屬於日本。結果你卻在我的粉專上不斷扭曲我推廣法理建國論述。你也不要扭曲國際法上所存在的普遍判斷國家成立的標準好嗎?
你個人認為只要有成立中央政府,其實就是在自我宣稱國格?好喔我知道你的認為了,但成立政府不等於建國^_^
國家法人格這邊有說:
👉🏻Q&A92國家法人格不是國家要素嗎?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88373022744586/?d=n
👉🏻Q&A93:制憲可以宣示國家主權,獨立建國先於國家法人格嗎?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89026626012559/?d=n
讓法律可以發揮規範功能的基本原則之中,有一個原則叫做「安定性原則」,法律規定之所以會有公信力,人們之所以會去遵守法律規定,就是因為有「安定性原則」的存在。
為什麼法理建國派要不斷強調《舊金山和約》所建構出來的狀態?因為那是共識的基礎。其他政治層面的東西都有可能隨便改變,但透過國際條約所建構出來的東西,可不是你說不存在就會不存在的。《舊金山和約》對台澎的處置就是「日本放棄對台澎所具有的權利名義(title),相關的一切權利(right),及一切的主張請求(claim)。」,而沒有寫台澎領土歸屬給誰。
👉🏻台灣光復的騙局 https://wp.me/pd1HGm-10
然而你在我的粉專否定台澎法理地位(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你主張的1949中華民國因為流亡而滅亡後建立的台灣國更是削弱台灣人的建國意志,你要以國家四個特質來判斷台灣已經在1949建國,只是你以為,國際法上沒有人認為你說的1949建了台灣國,而且你還主張1949建國的國家與在聯合國中坐在中國席次上的中華民國無關,哈囉?平行時空嗎?那美國與「中華民國政權要代表的中國」簽訂的《中美共同防禦條約》跟後來美國轉承認PRC政權是中國政府代表而與「在台灣治理的政權」維持良好關係、美國國內通過《台灣關係法》都明確說明了「台澎領土主權未定」的立場。👉🏻 美國的立場 布瑞聲明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7467095168512/
你的主張自己留著,你要倡議隨你高興,不要來我這邊討拍:)
一直對我進行的人身攻擊、說我邪門、沒學歷沒資格、沒唸書多讀書、又擔心我原文書看不懂、要我快清醒,指控我要做政治鬥爭,還有你的朋友來嘴我不知名網紅莎莎、說鄭小姐勸你不要變成土條、要我去發台灣國車牌什麼鬼等等言論都超煩的,但我還是很耐心的回應,單純因為我個人喜歡正面回應而已。
#我是法理建國派的皮筋兒
#頂置文的傳送門給大家自由取用
😡延伸閱讀一中兩政權的影響:
談疫苗購買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16533996595155/
評論WHA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06280020953886/
台澎在國際組織的參與(WHO、UN等)、台澎人在海外的身分問題(國籍、出身等):https://wp.me/pd1HGm-cJ
九二共識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89153922666496/
李明哲事件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83204039928151/
人格扭曲定義 在 但不屬於世間"? A.H.阿瑪斯而一旦活出你個人性的本體 的必吃
讓我舉幾個例子來說明認同人格為什麼扭曲了事實,並且會造成痛苦。 想要證明自己 ... 你在世上的作為,或許能顯示出你是誰,但是它無法定義你這個人。 而一旦活出你個人 ... ... <看更多>